2021-10-12 10:12:3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获悉,近日首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完成测试,北京、深圳两地4个创新应用出炉。专家表示,首批创新项目完成测试,标志着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在机制构建上跑完了“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完整的工作闭环,是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机制发展成熟的重要里程碑。
北京市首批结束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测试的3个创新应用,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中国银行的“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和中信百信银行的“AIBank Inside产品”。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看来,北京这3个创新应用在技术上采用了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能够在生产上实际应用的前沿技术,在场景上覆盖到供应链、开放银行和产业金融等在数字经济时代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业务领域,在运营上涉及了客户服务、业务经营和风险防控等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各主要环节,在主体上既有大型银行也包括互联网银行,具有明显的“竞争中性”和多元化色彩。
深圳完成测试的创新应用为“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由深圳市福田区政府与百行征信联合建设,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系统上线,借助机器学习、大数据等多种新兴信息技术,把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审批流程,极大提升了各项事项的办理效率。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王志诚副教授认为,充分发挥征信机构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数据和经验优势,通过“征信+政务”新型模式,将信用理念植入到日常办事场景中,有助于充分发挥诚信价值,能够使信息主体深刻感受到守信的正面激励作用,达到信息主体和政府等多方共赢的目的,有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首批创新应用完成测试,意味着这些应用在工具内运行期间,从效率、安全等方面均已达到相应的要求。未来,这些产品可以常态化的、更广泛地向客户提供服务。
实际上,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是一种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建立了涵盖创新应用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旨在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让金融管理部门更了解机构新的业务模式,也让机构更了解监管框架和监管要求。
2019年12月,在人民银行支持指导下,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20年1月14日,首批创新应用向社会公示。随后,人民银行陆续在上海、深圳、重庆、杭州、苏州、雄安、广州、成都等其他8个地区开展试点。2021年4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开始在全国推广实施。截至9月24日,全国已累计公示119个创新应用。
曾刚表示,总体来看,创新监管工具既给金融科技创新留出了空间,保持了一定的监管弹性;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创新应用顺利完成测试,证明工具在实践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较好地实现金融创新与安全的平衡。
上一篇:南方基金长江保护主题ETF启动发行
下一篇:严监管常态化 支付市场治乱象防风险持续